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时间:2022-08-10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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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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雒兴军委员:

首先,感谢你对医疗卫生事业和促进民营医院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你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社会办医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加医疗资源有效供给、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和《甘肃省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民营医院健康发展。

一、合理规划,放宽准入空间

(一)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和《平凉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对市、县、乡、村级和公立、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从功能定位、设置标准、床位、人员技术和设备的配置、规模控制、区域数量等进行了合理的布局。市卫健委于2017年2月份上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提出“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负债贷款行为,允许社会资本参与新建医疗机构建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符合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基本标准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以上医院优先支持设立。《规划》进一步放宽对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的设置限制,明确门诊、个体诊所的设置不受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布局的限制,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二)放宽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大力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在审批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设置时,将审核重点放在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上,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动态调整相关标准规范。对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实行备案制管理。

(三)简化审批服务。我市各行政审批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积极推进一站受理、窗口服务和网上审批。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设置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和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同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免费提供办理指南、审批流程和各种表格,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布。取消无法定依据的前置条件或证明材料,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增减审批条件。

二、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能力建设

市卫生健康部门在医师的培训进修、医师执业考试、医师执业注册和技术职称考试等方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专业人员教育培训方面,给予在非公立医疗机构中从业医师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中从业的医师同等待遇。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公立医院医师可利用非本职工作时间到民营医院执业,将省域内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管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进一步方便执业医师合理流动。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合作,通过构建医疗联合体实行资源共享,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开放本单位检验、影像诊断机构,为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相应服务。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发展。

三、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一)市卫健委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及时向其传达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业务知识,并开展相应培训工作。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及时了解、掌握医疗卫生领域的各项政策和医疗技术进展等,引导其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专科服务能力,依法执业,科学发展。

(二)市卫健委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将其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监管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政策。同时树立依法执业、诚信服务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典型,打击违法执业、欺骗患者的行为,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逐步提高民营医院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品牌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卫生部门加大与人事劳动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在人才队伍和内部管理上的监督上,通过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入手规范民营医院的内部管理,提高医护队伍的相对稳定,从人才队伍搭建上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民营医院得到很好的发展,但民营医院在土地供应和融资方面仍存在困难。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行业规范管理,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培育一批高端特色专科民营医疗机构,丰富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多元健康需求。

联系单位: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8227403

        

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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