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2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青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助保险机制服务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疾病应急救助相关情况
(一)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初步建立。2014年,为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着力解决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患者的医疗急救保障问题,原平凉市卫计委、市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平凉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平卫计发〔2014〕21号),明确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渠道筹集,设立由市卫生健康和财政部门管理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管理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包括制度建立、监督救治、查处违规行为、日常协调,市财政局负责及时合理安排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及基金经办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公安、民政、社会保障部门按职责进行管理。
(二)积极筹措资金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联防联控机制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财政部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疫情防控。重点支持开展患者救治、应急物资保障、发热门诊规范化设置、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重点传染病监测、公立医院医防能力建设等,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推动我市公共卫生应急和服务体系建设。
二、保险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助情况
(一)市内保险的整体情况。
近年来,保险业在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保费不断上升,保险密、度深度不断扩大,保障人民效力增强。截止2022年5月,保险保费收入9.6亿元,同比增长6.93%,理赔支付1.19亿元,同比增长9.77%。目前,全市范围内共有8家人身险公司,专门针对疾病意外风险保障,涉及疾病健康、医疗、养老和意外伤害等多个风险保障领域。
(二)保险支持公共卫生事件的做法
1.健全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升提升大病保险兜底保障水平,各种举措扩充大病保险范围,保障人民生命。一是不断扩充保障人群,提高保障服务。当前全市范围内的大病保险制度已经趋于完善,2022年5月末,辖区大病保险补偿人数为15657人次,补偿金额为4596.97万元,占医疗总费用的13.62%。其中:已补偿城乡贫困患者合计7485人次,占整体补偿人数的47.81%,合计补偿金额1594.57万元,占整体补偿金额的34.69%。二是完善大病保险体系。大病保险制度在全市纳入了220家医院。其中,8家市级医疗机构,29家县级医疗机构,123家乡级医疗机构,50家民营医疗机构,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通过大病保险即时结报工作的全覆盖,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便民服务、一单制即时结算,有效提升群众突发救助保障。
2.优化保险理赔服务效力。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委联合市财政局、平凉银保监分局督促保险公司加强理赔效力,及时提供保险服务,有效应对风险意外。一是引导辖区内人身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住院赔付一体化,让赔付手续更方便。二是优化保险产品内容,做到保险普惠民众,引导主流保险产品扩充突发事件理赔保障。三是开展绿色理赔通道,针对特殊人群,特殊时期,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开展便捷的理赔服务通道,保证理赔服务及时到位。当前全市8家人身险公司均建立了保险理赔服务机制,能够有效对接医疗机构,在特殊情况开展绿色通道,有效服务群众。
3.提升居民保险意识。当前,建立保险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困难的问题是人民群众“不愿保”,而不是保险公司不承保,群众普遍对于保险存在排斥心理。平凉银保监分局持续加强保险宣传引导,提升人民群众的保险意识,把宣传和党日团日活动结合,创新宣传手段,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展架和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广泛发动,深化对保险的宣传,提升群众对于保险的认识、认可。
下一步,我委将联合市财政局、银保监分局继续完善市内保险体系,并对大病保险制度、保险理赔机制和保险宣传等方面进一步全面加强优化,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助的保障力度,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事业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助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为我市的医疗卫生工作献计献策,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8227403
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