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卫健局:念好“三字经”为医疗机构绩效考核铺路架桥

  • 时间:2022-07-22 09:24
  • 浏览次数:
  • 来源:平凉市卫健委
  • 字体: [ ] [ ] [ ]
  • 分享:

近年来,灵台县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允许”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评价机制,规范绩效工资分配方式,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能动性和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着力提高全县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念好“组织保障”经,确保执行可及性。为确保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县卫生健康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基层卫生、财务规划、医政医管等股室负责人,1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 主任)为成员的灵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健康局、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灵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方案(试行)》,明确了考核原则、对象、内容、方式和分配办法,为科学合理常态常效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制度提供了支持依据。

念好“调研走访”经,确保执行规范性。为准确把握国家、省、市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导向,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允许”指示精神,既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蛋糕”做得大,又确保“蛋糕”分得好,县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人员多次深入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调研、统数据、听民意、做决策,先后3次组织各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 主任)讨论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事宜,全面落实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绩效收入分配方式,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方案行得通、立得正、走得远。

念好“强化督考”经,确保执行公平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政策性强、关注度高、群众反响大,为确保考核透明化操作、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体现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贡献性、导向性和公平性原则。县卫生健康局每半年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院长(主任)及班子成员进行现场考核,考核结果与本单位绩效工资、奖励基金挂钩。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激励作用,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着力破解瓶颈制约。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目标完成好、绩效考核成绩为优秀和良好的,按规定对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次年绩效工资总量给予核增,考核不合格的适当核减(考核成绩900分以上为优秀(含900分)、800-900分为良好(含800分)、600-800分为合格(含600分)、600分以下为不合格)。医护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与本人的绩效工资、奖励基金收入挂钩,与评优选先、评职定级挂钩。未参加绩效考核的,绩效工资、奖励基金不予发放。个人考核得分40分以下的,绩效工资、奖励基金不予发放。通过建“平台”、搭“擂台”,全面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多干少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工作氛围,激发医务人员衷爱工作、主动作为、全力奉献的内生动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