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3-01-10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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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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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平凉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强监管作用,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疫情防控信息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依法依规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梳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更新完善权责清单,编制《平凉市卫健委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2022年度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71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修订完善《平凉市卫健委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答复流程,建立工作台账,分类督办,高效率办理依申请公开和网民留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网民留言215条,目前已全部办结。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印发《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网络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健全“三审三校”机制,严把法律政策关、政治导向关、语言文字关、保密审查关,确保网络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高效。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优化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强化反馈问题整改提升。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反馈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问题整改相关通知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等栏目设置不规范以及信息维护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进行逐项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内容支持。

(五)夯实监督保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市卫健委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每年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有关汇报,实时跟进推动落实。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各项任务,明确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以及时限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信息收集、核实、发布等工作,形成了任务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提升,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服务需求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相比,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行业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力度,力求做到全面准确。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有效满足群众卫生健康信息服务需求。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坚持把群众、服务对象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对医疗卫生行业热点问题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四是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培训,扩大培训范围,丰富培训内容,明确培训要求,提升培训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再无其它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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