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文件规定,我委已依法受理“灵台明视眼科医院”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现将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6日—2020年1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类 别:眼科医院
名 称:灵台明视眼科医院
地 址:甘肃省灵台县密须大道34号
主要负责人:陈剑荣
诊疗科目:10眼科/20急诊医学科/30医学检验科:30.01临床体液、血液专业/32医学影像科:32.05超声诊断专业;32.06心电诊断专业/50中医科:50.06眼科专业/99管理科室:99.01感染(管理)科******
如对拟审核医疗机构信息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卫健委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应告知或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933-8225177 8227403
联系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
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和卫生应急科
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