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 时间:2020-07-10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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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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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平卫函发〔2020〕254号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杨艳、董建龙、高淑莲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新建庄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保健业务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历来重视支持庄浪县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工作,“十二五”以来,积极配合庄浪县争取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已支持庄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完成了两轮基础建设,其中:2012年列建了县妇幼保健站业务楼建设项目,建设总面积7400平方米,落实省级财政投资300万元;2014年列建县妇幼保健站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总面积3360平方米,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600万元。近期,我们就庄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建儿童保健业务楼与市发改委进行了多次对接,该项目符合国家“十三五”期间支持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及其儿科等医疗功能业务用房建设的投资导向,但今年的卫健项目中央投资计划申报已结束,“十四五”期间国家投资政策还不明确。我们将始终高度关注该项目建设和国家投资政策动向,加强与省市发改部门的联系沟通,并将该项目列入全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库,积极支持项目申报,全力配合庄浪县协助争取中央财政投资项目。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8227412
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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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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