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 时间:2024-08-3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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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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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是2023年5月新一轮疾控机构改革中,由原市疾控中心、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个单位合并组建而成,市委批复设立党委,为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是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全市卫生检测检验中心、全市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也是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甘肃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甘肃医学院教学实习基地。

主要职责

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落实国家、省市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指令性工作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暴发流行调查处理和报告。

(二)负责指导传染病聚集性、暴发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收集上报、分析评价、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日常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

(三)负责全市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四)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五)负责指导并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辖区疫情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六)负责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检验、理化检验、生活饮用水检测、寄生虫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检测及卫生监督执法相关检验检测,负责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质量控制。

(七)负责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卫生健康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市级及省上委托管理的公共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及托育托幼机构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全市重大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负责国家、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产品抽检、快速监测和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

(八)负责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九)负责对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十)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并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疾病预防控制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室设置

(1)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承担保密、机要、文电、档案、会务、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职称评审、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人才培训计划制定及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负责乡村振兴、信访维稳、安全生产、车辆调配、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2)财务科。负责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财务预决算、财务核算、收支管理、资产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监督和审计、接待服务等工作。

(3)宣传和信息化科。负责单位宣传及信息化工作。承担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化与宣传网络体系建设。负责舆情监控处置、网络信息数据统计与安全、普法、科普宣传及相关新媒体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新闻发布、大型(会议)活动、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及重要卫生日和日常宣教活动计划制定、组织开展、资料收集及信息编辑与发布等工作。

(4)传染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全市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疫源地消毒及病媒生物监测、防制及技术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市传染病疫情动态监测预警、风险评估、信息报告等。负责急性传染病暴发疫情及新发、突发和不明原因传染病监测与防控,指导县(市、区)开展非常态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处置。负责传染病防控领域相关健康教育、业务培训及指导督查工作。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科。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预案制定、专家队伍组建、处置措施提出、具体落实以及应急处置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负责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学研究、应急演练、健康教育、业务培训及指导督查工作。

(6)免疫规划科。负责全面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处置工作。负责全市免疫规划疫苗计划制定、冷链运转、管理使用及接种实施工作。负责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调查处置工作。负责免疫规划领域健康教育、业务培训及指导督查工作。

(7)公共卫生科。负责全市食品安全风险、饮用水水质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项目的监测及相关健康危害因素的干预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自然灾害预防性消毒、疫源地消毒的指导工作。负责公共卫生领域的健康教育、业务培训及指导督查工作。

(8)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全市艾滋病、性病、丙肝等防治规划制定、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分析预测、健康教育、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督查、防治效果评估等工作。负责重点人群高危行为干预、辖区内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随访、治疗和关怀救助等工作。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综合防治及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等工作。

(9)结核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全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制定、疫情监测聚集性疫情调查处置、重点人群结核病监测和预防、健康教育、业务培训和指导督查、防治效果评估及应用型研究等工作。

(10)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全市地方病、寄生虫病、麻风病、布鲁氏菌病防治规划制定、病情及危险因素监测、健康教育、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及督查等工作。负责开展并指导病区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研究和科学技术创新工作。

(11)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控技术规范及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与危险因素监测、死因监测、营养监测、心脑血管事件登记和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及肿瘤随访等慢病综合防控工作。负责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及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的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应用型研究、健康教育、业务培训及指导督查等工作。

(12)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科。负责全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制定、监测与干预及科学研究等工作。负责全市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测、健康教育、业务培训及指导督查等工作。

(13)卫生检测检验科。负责全市生活饮用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地方病、寄生虫病以及结核病、艾滋病、新冠等重点传染病和麻疹等疫苗可防传染病为主要内容的卫生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全市重大食物中毒、环境污染、突发传染病疫情及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取样检测等工作。负责上级部门的质控考核、认证及检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等工作。

(14)质量管理与控制科。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对检测技术方案、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与管理活动及生物安全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工作质量控制与绩效评估管理。

(15)稽查科。负责对全市卫生健康监督工作进行稽查,制定卫生健康监督业务工作规范、程序、考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卫生监督业务管理系统和监督协管平台的日常管理。负责受理案件举报投诉、处理及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组织卫生监督“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执法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文书和案件的审核、评查、公示等工作。

(16)监督一科。负责全市医疗市场及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等卫生健康监督工作业务指导。负责市级及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许可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控机构、健康机构的监督及医疗违法案件和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市级医疗卫生机构行政许可的现场审查以及各级各类医疗广告的审查、备案、监督等。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监督及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

(17)监督二科。负责全市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的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负责市级学校和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许可的现场审查、日常监督及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经营单位新、改、扩建预防性卫生审查工作。负责市级学校和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投诉举报受理及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

(18)监督三科。负责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及公共场所、消毒卫生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负责市级公共场所、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许可现场审查、经常性卫生监督及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负责市级公共场所、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消毒服务机构的违法行为查处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

(19)监督四科。负责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负责宣传贯彻全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地方标准制定和发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负责全市职业健康风险排查、职业健康评估、健康企业创建及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负责市级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用人单位和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放射诊疗单位现场卫生审查;负责市级职业卫生违法案件及有关突发危害事件的投诉举报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

单位负责人:席国平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柳湖西路558号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电话:0933-5959111

办公时间:上午8:30-11:40

                 下午2:30-17:4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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