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卫生行政处罚公示(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了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扩大社会监督,维护社会公众健康权益,现将我委已办结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李君兴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中街街道西寺街191号
【违法事实】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处罚内容】罚款(50000), 没收违法所得(1208),没收药品器械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结案日期】2022/10/19
【单位名称】平凉市东运祥丰商务宾馆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高速公路东出口西侧东运物流商务楼5.6.7楼
【违法事实】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保洁。
【处罚内容】警告, 罚款(500)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结案日期】2022/10/10
【单位名称】平凉市崆峒区二天门小学
【经营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西郊街道天门村西庄社
【违法事实】学生教室黑板照度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处罚内容】警告
【处罚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结案日期】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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